各县(市、区)纪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纪检组(纪工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将省纪委制发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报告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印发给你们。请以对组织负责,对党员干部负责的精神,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认真学习《规定》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对照检查,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报告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报告表》由本人填写,党组织签署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由各县(市)区纪委、市级机关各部门纪检组(不设纪检组的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汇总,于6月30日前上报市纪委党风室,联系电话:85215259。如需表格电子文档,请在“南通廉政网”下载(南通廉政网网址:www.ntlz.gov.cn)。
附件:1.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报告表
2.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通市纪委办公室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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