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4—5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公开选调范围
本县、镇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在文字写作、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有专长和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优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在现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敢于斗争,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5、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合格。
三、报考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特点和现有人员结构情况,这次选调人员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参加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1月30日前参加工作);
4、科员以下(含科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公布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
2、组织报名。
⑴报名人数与选调人员数需达到1:3以上,如不满1:3,相应减少选调人员。
⑵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2月12日。
⑶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联系电话:84115393)。
⑷资格条件审查。对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县纪委、监察局于2月16日前通知本人。
3、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⑴笔试。
笔试日期:2007年3月12日。
笔试科目:①公共知识(包括纪检监察基础知识);②命题作文。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4、组织考察。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特点和现有人员结构情况,确定的考察对象中可以且仅限1名女性)。
5、体检。
6、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员。
五、本公告解释权在县纪委、监察局。
中共如东县纪委
中共如东县委组织部
如东县人事局
如东县监察局
2007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