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县级机关第五纪检监察室狠抓所辖部门重点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严格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跟踪督查,严防工程腐败。该室要求所辖部门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事前告知、部门会审、规范化招投标各项程序。重点对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调查、身份确认、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监督点进行跟踪。
东安闸下迁围堤工程是县委县政府推进沿海开发的重点工程之一。派驻县级机关第五纪检监察室根据县委和县纪委领导的指示,认真落实“融监督与服务之中”的精神,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确保工程顺利实施。10月15日在对东安闸下迁围堤工程投标单位业绩核查中,通过派员深入启东等地核对,调查了一家水利二级工程建设公司假冒虚报海堤围堤工程业绩,不诚信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20日在投标单位法人和项目经理身份确认过程中,又参与了工程施工方案答辩,有效遏制了招投标单位之间借资质的行为。
于此同时,派驻县级机关第五纪检监察室在涉及的重点工程建设中全面实行“双合同”制度,即:在工程参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建设“廉洁合同”,并分别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纪律、权力、职责及义务,要求参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派驻县级机关第五纪检监察室 周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