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县交通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一是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制定出台了《如东县交通工程建设监督办法》,对交通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堵塞“漏洞”,前移“重心”,有效增强预防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二是扩大监督的覆盖面。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员队伍,除局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外,还对重点建设项目委派纪检监察员,并成立了由县纪委领导牵头、各镇纪委书记组成全县农路建设纪检监察小组,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群众代表为工程建设监督员,使交通工程始终处于全方位监督之下。三是增强惩处的震慑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项目法人、纪检监察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以及中标施工单位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依照规定取消了1家单位的中标资格, 2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在1-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县交通局) |